西装老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读小说网www.curryleafexete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挎着刀袋,喜滋滋的回到了家,今天开心,拿出一斤昨天晚上搞出来的牛里脊泡了点粉丝,做了一份干炒牛河,可惜没有河粉,只能用粉丝代替,不过味道已然很棒。

娄晓娥都看呆了,这种小吃她倒是吃过,可是不都是一碗粉里面有几块肉么,这特么半碗粉丝半碗肉是什么鬼。

“大春,这个。。。多少有点浪费了吧。这省着点吃,一斤牛肉能吃好几顿呢。”

“什么叫浪费,浪费是指改变食物的可用性、可食性、对食物进行丢弃破坏等行为,咱们把它吃到肚子里怎么叫浪费呢。哦对了,比如让你做菜的话,就是对食物的浪费。”

“我。。。”

娄晓娥。。。你礼貌吗,你这是有多瞧不起我的手艺,当然了,她也知道,做饭这块,她确实也没什么手艺可言,她妈妈的厨艺她是一点没继承,她妈妈是谭家人,但不是谭家菜传人,这一代的谭家菜传人是谭家的家厨彭长海,前面有提到过,应周总理的邀请进入北京饭店西七路操持国宴,所以娄晓娥的母亲也只是从小耳濡目染零零散散的学了一些,明没有专门的学过谭家菜或者其他菜系。

这天早晨他没去市场,准备再用聚宝盆搞一批牛里脊,弄个几十斤做牛肉干,因为牛肉干的出货率太低了,二斤牛肉能出不到一斤的牛肉干,所以他准备一次多做一些,少了还不够费事的。

他现在晚上吃完饭就没事做,无聊得要死,之前还有心思去借几本书看,可是从王主任那看过基本后他发现,现在对书籍种类的管控非常严,内容稍有不检点的不许看,跟外国有关的不许看,跟反动有关的不许看,消遣文学不许看,总结下来,除了一些诗歌类的和一些红色的,就剩专业书籍和俄国文学能看了,他才没有那个兴趣,有些书倒是能搞到,但是一旦被人发现了,那就是大事儿。

最最最重要的是,他看了几眼之后就没兴趣了,这时候国家的文字简化工作还没做完,第一版简化字总表才出来不到两年,这两年前的书还都是繁体字,纵使他前世全日制本科毕业,看个书也是连蒙带猜的,那还看个锤锤。

中午食堂众人吃完饭,王主任找到许大春。

“你让我问的,都在这张纸上了,你自己看吧。”

许大春接过纸条看了几眼。

“后天,嗯,问题不大,就是心挺大的,后天就办喜宴了,今天才把厨师搞定,准备的还挺充分的,人有点多,王姨,我能把咱们这俩学徒带过去吗,他俩基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九天阁阁主
少年莫昱,在暑假期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天穹山捡到一块玉佩,从中获得凌天仙帝的传承,继承仙帝宝库。命运从此改变,本以为可以无敌于世,却不曾想这个世界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武者,修真界接连出现。 莫昱:不慌,我无敌,你们随意。 莫修远:我儿莫昱有大帝之资。 从此,莫昱运用所获传承纵横于世俗和修真两界……。
言情 连载 73万字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西装老六
本书戾气不大,主打生活,相对平淡,不喜欢的可以喷,但不许走哦,哈哈哈 厨师许大春魂穿许大茂的叔伯兄弟,本想借用祖传的聚宝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安静的生活,可惜院子里的肮脏之事和恶心之人太多,所以,请你们离开吧,这个院子我要自己住。 本书戾气不重,下手果断干脆不墨迹,没有极限拉扯。
言情 连载 66万字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乐尘牧
简介:绝对绝对不虐!!!超超超级甜宠文,男主爱意值超标!!! 男女主相互宠!绝对包甜!
言情 连载 43万字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索零
方晓筱身穿了,变小成了15岁,然后,她遇到了传说中的金手指。 在“金手指”的辅助下……嗯~她怎么感觉自己走上了御兽流的道路? 开局一只黑色的小豹,奶唧唧的连走路都走不稳? 不怕不怕,身为卡牌技能师,她第一个带头卷,将兽兽们全都培养成最优秀的兽类卷王…… (本文无cp,这是一个女主跟兽兽们共同成长的故事~)
言情 连载 96万字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拉拉妮妮
三十七岁的人生,大写着失败。 抱着对人生的遗憾,重生回到十七岁的唐墨,在见到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女生后,发现自己内心已是毫无波动。 那么卑微的讨好一个人,最后换来的只有遍体鳞伤。 重来一次,唐墨只想说。远离苏清颜,从现在做起。 可当他离开后,苏清颜却又哭着跑回来。 “唐墨,对不起......”
言情 连载 173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