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三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读小说网www.curryleafexete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时间过的飞快,费歇尔庄园打开大门迎接从各地远道而来的客人。拾年也坐着管家给她租的马车来了,只是跟一排刷了银漆打扮的富丽堂皇的贵族马车停在一起显得特别寒酸。

“布蓝达小姐,您可以下车了。”管家今天兼任了车夫的职位,停好车后为拾年打开门。

拾年提着裙摆下了车,庄园大门入口处铺了红毯,两边摆满了白玫瑰,一直延伸到红毯尽头。布蓝达的记忆中安琪拉最喜欢的就是白玫瑰,公爵大人更是给她在庄园里专门建了养育白玫瑰的花房。

费歇尔公爵在梵迦帝国的地位很重,几乎所有的贵族都来了,梵迦国王艾蒂尔二世还派来人来,说自己身体欠佳不能为新人主婚,送了上好的珠宝做新婚礼物。

管家等在马车边,拾年只能自己跟着人流进去庄园,她虽然没有请柬,但是安琪拉的亲笔信比请柬还要管用,拾年不觉好笑,布蓝达回自己家还要姐姐的请柬。

婚礼场地安排在白玫瑰花房外,阳光温暖,花香四溢,拾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她那头黑发在一群金发碧眼中非常突兀,身边人都不经意避开她。

“光明之子真是美丽。”身边一个头发盘成圣诞树一样的女人小声说着。

拾年从与小蛋糕的战斗中抬起头看向前方,在高台上她看见了便宜爹,并肩站着的安琪拉和新郎沃尔曼。

拾年好奇的打量着这几个跟布蓝达关联颇深的人,有一说一便宜爹长的很不赖,德诺.费歇尔公爵是贵族里出了名的美男子,据说潼恩只是在父亲的宫殿见了他一眼便为之倾心。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头金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剪裁得体的礼服包裹着他精瘦的身躯,一点看不出他已到中年。

“我亲爱的女儿安琪拉,你是最幸运的孩子,幸福快乐将伴随你一生....”德诺的声音浑厚温雅,祝福的话语传到所有人耳中,拾年看着他面对安琪拉时满眼的慈爱忽然觉得头开始痛起来,她的记忆似乎出现了空白。

新人接受了公爵的祝福,转过身面对来宾,拾年看向新娘,安琪拉真的很美,她笑得灿烂明媚,一看就是被娇养在温室不曾受过风雨的娇花。安琪拉也看到了她,她看向拾年的眼神里有惊讶有喜悦,手中的白玫瑰花束朝着拾年扔了过来。

不知道是安琪拉有投篮手的天赋还是因为拾年站的地方别人不敢靠近,那捧花准确无误的掉进了她的怀里,紧接着就听到安琪拉开心的鼓掌声。

“布蓝达,我亲爱的妹妹,你能来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九天阁阁主
少年莫昱,在暑假期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天穹山捡到一块玉佩,从中获得凌天仙帝的传承,继承仙帝宝库。命运从此改变,本以为可以无敌于世,却不曾想这个世界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武者,修真界接连出现。 莫昱:不慌,我无敌,你们随意。 莫修远:我儿莫昱有大帝之资。 从此,莫昱运用所获传承纵横于世俗和修真两界……。
言情 连载 73万字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西装老六
本书戾气不大,主打生活,相对平淡,不喜欢的可以喷,但不许走哦,哈哈哈 厨师许大春魂穿许大茂的叔伯兄弟,本想借用祖传的聚宝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安静的生活,可惜院子里的肮脏之事和恶心之人太多,所以,请你们离开吧,这个院子我要自己住。 本书戾气不重,下手果断干脆不墨迹,没有极限拉扯。
言情 连载 66万字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乐尘牧
简介:绝对绝对不虐!!!超超超级甜宠文,男主爱意值超标!!! 男女主相互宠!绝对包甜!
言情 连载 43万字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索零
方晓筱身穿了,变小成了15岁,然后,她遇到了传说中的金手指。 在“金手指”的辅助下……嗯~她怎么感觉自己走上了御兽流的道路? 开局一只黑色的小豹,奶唧唧的连走路都走不稳? 不怕不怕,身为卡牌技能师,她第一个带头卷,将兽兽们全都培养成最优秀的兽类卷王…… (本文无cp,这是一个女主跟兽兽们共同成长的故事~)
言情 连载 96万字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拉拉妮妮
三十七岁的人生,大写着失败。 抱着对人生的遗憾,重生回到十七岁的唐墨,在见到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女生后,发现自己内心已是毫无波动。 那么卑微的讨好一个人,最后换来的只有遍体鳞伤。 重来一次,唐墨只想说。远离苏清颜,从现在做起。 可当他离开后,苏清颜却又哭着跑回来。 “唐墨,对不起......”
言情 连载 173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