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吃锅包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读小说网www.curryleafexete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小宝洗完澡后,大宝进屋子里,吸了口气,这是什么味道,这么香,跟后娘和妹妹身上的味道一样。

苏阮清哄大宝小宝睡着后,回到房里,闪身进了空间,发现原来那一层雾,散去一点,出现了一个泉眼,泉水澄清透彻,如同翡翠般绿的发亮,沁人心脾。

卧槽!卧槽!这不会是传说中的灵泉水吧!我果然是得到天道爸爸的厚爱,不过原来怎么没有呢?还是我没注意,看着娟娟的灵泉水,苏阮清喝一口灵泉水,感受到那股纯净透亮的力量,将体内的燥热一扫而空,重新焕发活力。

“这么神奇,不知道裴渊喝了能不能醒来。”说着苏阮清闪身出了空间,拿杯一点点的喂给裴渊。

在苏阮清没注意到的时候,裴渊的手动了动,她躺在裴渊身旁,想着白天发生的一切,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一夜好眠。

丑时,村里的鸡开始打鸣,“啊,几点了,我今天还得直播呢,我的美容觉,谁家的鸡,哪天我非得给你炖了。”苏阮清睁开朦朦的睡眼,恶狠狠的说。

一睁眼,看见自己身在熟悉又陌生的房中,才想起来,她昨天穿越了。

清晨的阳光明亮而透彻,万物为之次喜,雾已散去,鸡已鸣叫,东日的旭阳射出缕缕阳光,洒满世间万物,阳光正好,怡似红花遇彩阳。

这时苏阮清已经做好了早饭,昨天裴老太送来的鸡蛋给两小只做成鸡蛋饼,又熬了点糙米粥,在粥里加了几滴灵泉水,顿时屋里充满了粥香,随后又从空间里接了一小杯灵泉水,嘱咐大宝小宝。

“早饭做好了,大宝你和妹妹吃饭,娘今天想去山里看看,你看着点妹妹,这个水一会你喂你们爹喝了。“

“娘不去,山里有大虫,小宝担心娘。”小宝脱口而出,“没事的小宝,娘会保护好自己的,你和哥哥安心在家,有事情就去找奶奶。”苏阮清说道就出门随着记忆往后山走去。

“呦,这不是老裴家的后娘吗,怎么的家里没吃的了,要去后山啃树皮了吗?”一位裹着头巾黑黢黢的老妇说道。

苏阮清顺着记忆想起这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碎嘴的张寡妇,她男人早年征战死了,她性格大变,看见谁都想讥讽几句,她跟原主可是不分上下。

周围的村民看热闹的心态,两个村霸争锋相对,那可是不可多得的名场面啊,更有甚者,从兜里掏出了瓜子。

苏阮清淡淡的看了张寡妇一眼,没理她径直从她身边过去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无敌从仙帝传承开始

九天阁阁主
少年莫昱,在暑假期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天穹山捡到一块玉佩,从中获得凌天仙帝的传承,继承仙帝宝库。命运从此改变,本以为可以无敌于世,却不曾想这个世界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武者,修真界接连出现。 莫昱:不慌,我无敌,你们随意。 莫修远:我儿莫昱有大帝之资。 从此,莫昱运用所获传承纵横于世俗和修真两界……。
言情 连载 73万字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

西装老六
本书戾气不大,主打生活,相对平淡,不喜欢的可以喷,但不许走哦,哈哈哈 厨师许大春魂穿许大茂的叔伯兄弟,本想借用祖传的聚宝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安静的生活,可惜院子里的肮脏之事和恶心之人太多,所以,请你们离开吧,这个院子我要自己住。 本书戾气不重,下手果断干脆不墨迹,没有极限拉扯。
言情 连载 66万字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快穿:我家宿主超厉害的,嗷呜

乐尘牧
简介:绝对绝对不虐!!!超超超级甜宠文,男主爱意值超标!!! 男女主相互宠!绝对包甜!
言情 连载 43万字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身穿后带着兽兽们卷起来啦

索零
方晓筱身穿了,变小成了15岁,然后,她遇到了传说中的金手指。 在“金手指”的辅助下……嗯~她怎么感觉自己走上了御兽流的道路? 开局一只黑色的小豹,奶唧唧的连走路都走不稳? 不怕不怕,身为卡牌技能师,她第一个带头卷,将兽兽们全都培养成最优秀的兽类卷王…… (本文无cp,这是一个女主跟兽兽们共同成长的故事~)
言情 连载 96万字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表白被拒,我转身和高冷校花好上

拉拉妮妮
三十七岁的人生,大写着失败。 抱着对人生的遗憾,重生回到十七岁的唐墨,在见到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女生后,发现自己内心已是毫无波动。 那么卑微的讨好一个人,最后换来的只有遍体鳞伤。 重来一次,唐墨只想说。远离苏清颜,从现在做起。 可当他离开后,苏清颜却又哭着跑回来。 “唐墨,对不起......”
言情 连载 173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